商品鑑賞期: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經簽收即擁有七天鑑賞期 (七天含假日)。在鑑賞期內得要求退貨(包含商品瑕疵 / 缺件 / 損傷),可提出退貨申請。(退貨流程:寄回商品 → 公司檢查確認 → 款項退回)
為保障您的權益,如需退貨請務必於鑑賞期(七天內)內提出,並且將產品連同包裝盒、說明書等完整包裝及商品內容寄出,終止日則以運送業單據或郵戳日期為準(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,不得退貨)。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、使用、非人為瑕疵造成污損、故障或是其他任何因素並保留原始完整包裝,本公司可再次轉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*七天鑑賞期為猶豫期,非試用期。鑑賞期限內若有退貨需求,可向本公司申請,將請物流公司與您聯繫收回商品,經確認商品無誤後,將於 60 天內將原商品價格全額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