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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者 Marian
婚姻平權草案好不容易進入了一讀,前頭有龐大特定基督教派的阻擋,有政府官員說需要社會共識,草案還有被擱置的可能。努力了這麼久,不可以放棄! 讓我們為LGBT發聲,寫明信片給立法院,讓政府聽到成家的渴望與需要。
目標 NTD$6000
贊助人次
已結束
此計劃於 2014/03/13 - 2014/05/15 期間募資,專案募資成功!
請問支持平權或多元婚姻,你確定問題是在修法嗎?我個人認為沒有法律問題,而是觀念與教育的問題;也就是只要政府在教育觀念開始將稱謂與性別無關,可自由選擇誰當先生或太太,誰當爸爸或媽媽,這樣無論是同性或異性,就享有目前的所有婚姻法了啊!比如我太太可以選擇當爸爸,我可以選擇當媽媽,這樣連繼承與領養,一律都適用,所以只要把觀念改變,性別與稱謂無關即可~
1. 當法律規定只有一男一女可以締結(有法律效力的)婚約時,去除性別的規定,才能使異性戀以外的家庭合法。 2. 跨性別者,如:生理男性、性別認同為女性者,他該是爸爸還是媽媽? 3. 同性戀人,兩男或兩女,生理和性別認同皆和另一半相同的人,他該怎麼照你說的硬塞進現有的一男一女婚姻體系? 4. 修法可以使得兩個媽媽和兩個爸爸合法,並且讓人民知道,LGBT人權就是人權,需要平等對待,這樣的作法如果沒有錯,且不影響現有異性戀婚姻,為什麼不修?為什麼要守著爸爸加媽媽等於家庭的框框,要求每個人都塞進這樣的框架中?
請問發起人跟伴侶盟有所關聯嗎?還是純粹支持? 贊助伴侶盟的部分請問可出示明細嘛?
我們不是伴侶盟,除了出席伴侶盟活動的時候和他們的成員說過話,基本上是不認識對方。我們純粹支持。贊助的部份會讓大家看到,畢竟這是大家一起贊助的,不是我們兩個而已,但是贊助會在達到目標100%之後,有一定金額才會匯給伴侶盟。謝謝你~
單純贊助,不須回饋
16人
寄送地點
只寄送台灣本島
明信片三張+說明小紙條+兩張郵票 (包含郵資,若有剩餘的錢會轉為贊助伴侶盟,讓他們能為婚姻平權繼續努力下去)
21人
預計寄送時間
2014/03
明信片六張+說明小紙條+郵票四張 (包含郵資,若有剩餘的錢會轉為贊助伴侶盟,讓他們能為婚姻平權繼續努力下去)
17人
明信片六張+說明小紙條+郵票四張+神秘小禮物 (包含郵資,若有剩餘的錢會轉為贊助伴侶盟,讓他們能為婚姻平權繼續努力下去) 註: 神秘小禮物不會隨明信片寄出,須等候贊助活動結束,若能提前寄出,會再通知
20人
明信片一百張+說明小紙條一張(不附郵票,已包含郵資。若有剩餘的錢會轉為贊助伴侶盟,讓他們能為婚姻平權繼續努力下去)
3人
明信片兩百張+說明小紙條一張(不附郵票,已包含郵資。若有剩餘的錢會轉為贊助伴侶盟,讓他們能為婚姻平權繼續努力下去)
1人
請問支持平權或多元婚姻,你確定問題是在修法嗎?我個人認為沒有法律問題,而是觀念與教育的問題;也就是只要政府在教育觀念開始將稱謂與性別無關,可自由選擇誰當先生或太太,誰當爸爸或媽媽,這樣無論是同性或異性,就享有目前的所有婚姻法了啊!比如我太太可以選擇當爸爸,我可以選擇當媽媽,這樣連繼承與領養,一律都適用,所以只要把觀念改變,性別與稱謂無關即可~
1. 當法律規定只有一男一女可以締結(有法律效力的)婚約時,去除性別的規定,才能使異性戀以外的家庭合法。
2. 跨性別者,如:生理男性、性別認同為女性者,他該是爸爸還是媽媽?
3. 同性戀人,兩男或兩女,生理和性別認同皆和另一半相同的人,他該怎麼照你說的硬塞進現有的一男一女婚姻體系?
4. 修法可以使得兩個媽媽和兩個爸爸合法,並且讓人民知道,LGBT人權就是人權,需要平等對待,這樣的作法如果沒有錯,且不影響現有異性戀婚姻,為什麼不修?為什麼要守著爸爸加媽媽等於家庭的框框,要求每個人都塞進這樣的框架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