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《破解英文DNA—文法篇》的作者,在沒有英語環境下學習英文,之後主修「語言學」,至今獲得美國碩士學位,在英美澳等國有超過六年的經驗,所學科系橫跨五種領域。曾經學校的英文課也是聽不懂,到了20歲連國中單字都不會,後來決定放棄傳統文法,開始自己研讀,兩年後托福達到研究所標準。因為知道英語學習的困難,多年來靠著自己努力,在美國學習20多項軟體,才能製作動畫、發展新式文法「詞組架構」,讓老師好教、學生好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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